娄烦县:“四个坚持”扎实推进巡察质效

发布时间:2023-12-12 15:57:56  来源:  

市委巡察办对娄烦县委巡察办指导督导问题反馈以来,娄烦县委巡察办进一步高效组织巡察干部认真学习领会、深入反思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,按照相关整改要求,以“四个坚持”积极推动巡察工作任务高质量完成。

一是坚持政治导向,增强“四个意识”。全体巡察干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,紧密结合“三个聚焦”,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发现问题背后的政治责任。巡察办坚持执行半月工作例会制度,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做好统筹协调,提出具体政治巡察的导向性意见和明确要求,通过严格把关,不断增强巡察队伍的“四个意识”,提升工作成效。

二是坚持宣传引导,灵活工作流程。各巡察组要把巡察宣传贯穿巡察工作全过程,通过宣传和走访扩大群众知晓率,最大限度拓宽线索来源渠道。同时运用联动协作机制,积极向外围广泛搜集问题信息,做到有的放矢,在工作流程中能够高效和灵活掌控,从而提高了发现问题的精准度和典型性。

三是坚持问题导向,注重监督成效。各巡察组通过深入分析、研判和总结前几轮巡察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类型和特征,进而带着问题“巡”,盯着线索“察”,从苗头性、倾向性问题中洞察重大隐患,对发现的问题精准研判,及时处置,并严格落实问题底稿制度,撰写高质量巡察报告,形成巡察监督的强大合力。

四是坚持过硬作风,确保巡察权威。全体巡察干部要认真学习党章党规、专业知识,达到洞悉巡察工作监督内容、流程环节,同时切实注重经常性交流提高,不断提高巡察干部履职本领。始终坚守“六大纪律”,做到勇于担当,敢于较真,善于碰硬,切实发扬认真到底的“钉子”精神和反复打磨的“工匠”精神,严格依纪依规开展工作,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。(娄烦县纪委监委 段瑞芳||责编 梁旭梅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