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巡察整改】太原市:全力以赴抓整改多措并举见实效

发布时间:2020-12-09 10:47:20  来源:太原市纪委监委网站  

全省市县巡察工作专项检查整改工作会议召开后,太原市迅速行动,市县两级党委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狠抓落实,巡察与纪检监察机关、组织等部门协同发力,不断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。

扛起主责抓整改。市委牢牢牵住主体责任这个“牛鼻子”,省委常委、市委书记罗清宇主持召开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和市委常委会会议,传达学习整改工作会议精神,研究我市贯彻落实意见。以市委文件印发《省委巡视专项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方案》,将反馈的问题细化分解成24个整改事项,制定65条整改措施,明确整改目标、完成时限和责任分工。市委编办批复成立“中共太原市委巡察保障中心”,编制10名,保障中心主任人选按照程序正在公示。市委、市政府协调市政务服务中心提供2千余平米场地作为驻点巡察固定场所,市委巡察组已全部入驻。

传导压力促整改。针对迎泽区、尖草坪区和晋源区存在的巡察质量不高、村居巡察全覆盖进展缓慢、巡察机构缺编少人等突出问题,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对3个区委书记进行约谈,面对面指出问题,点对点压实责任,要求限期完成整改。进一步规范巡察整改报告报送工作,从市委第六轮巡察开始,严格报送时限,超过7个工作日通报批评,超过14个工作日严肃问责。迎泽区对巡察办主任进行了调整,“巡察办主任进班子”事宜已落实,正科长级、副科长级巡察专员已配齐,为巡察组提供了14间办公用房;尖草坪区对剩余94个村级党组织分三轮开展巡察,2021年2月完成全覆盖;晋源区增加了1个巡察办编制,已选调3名年轻干部充实巡察队伍,还有2名干部调入手续正在办理。

建章立制严整改。制定《市委巡察机构抽调人员管理暂行办法》,明确抽调干部“硬条件”,目前已抽调纪检监察、组织和财审干部40余名参加市委第七轮巡察。协调市委编办向各县(市、区)委下发通知,明确“县级巡察办不得少于6个编制,巡察组增加2个正科长级巡察专员编制”。对标对表中央和省委巡视工作,全面规范市委巡察准备、了解、报告、反馈、移交、整改、档案管理等环节,并印发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县(市、区)巡察机构规范化建设的通知》,在人员编制、办公用房、后勤保障、工作制度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。目前,除娄烦县外,其余9个县(市、区)巡察办编制均已增加至6个。

强化联动同整改。及时召开市委书记专题会议,针对市委第六轮巡察发现的重点问题,罗清宇书记在会上点出具体单位、具体人头,提出具体意见,“五人小组”其他成员均结合各自分管领域明确表态抓好整改。组织召开市委第六轮巡察问题线索集中移交会议,市委巡察办向市纪委监委、市委组织部移交了第六轮巡察综合材料及问题线索,并建立管理台账;市纪委监委、市委组织部优先处置巡察移交问题和问题线索,3个月内反馈办理情况,未按期办结的要作出说明。市委巡察办对市委第一至五轮巡察移交问题线索进行“大清底”,并向市纪委监委通报了清底情况。市纪委监委对未办结的48条问题线索逐一核对、跟踪督办,确保问题线索“清仓见底”,1个月内将处置情况反馈市委巡察办。本周,市纪委监委牵头,与市委组织部、市委巡察办正在对各县(市、区)党委和领导小组组织实施、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