治理“微腐败” 两手都要抓

发布时间:2023-05-22 10:36:47  来源:古交市纪委监委网站  

 

  “微腐败”是发生在基层的公权滥用,其典型特点是:贪污金额小,花样类型多,社会公众对其态度暧昧。“微腐败”看起来小,但也可能酿成“大祸害”,他损害的是老百姓的切身利益,啃食的是人民群众的获得感,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。治理基层“微腐败”,监督与惩治两手都要抓,两手都要硬。

  一手抓监督,确保权力运行高效规范。监督要具备发现问题的本领,只有找准病灶,执纪问责、调查处置才能有的放矢。一要加强专责监督,完善全覆盖的权力运行监督机制,重点关注民生领域可能出现的侵占集体资金、挪用涉农资金等问题。二要强化社会监督,公布多种举报方式,充分发动群众、依靠群众,畅通群众参与监督的渠道,重视群众反映集中的农村“三资”管理、违规吃喝、破坏营商环境等方面的问题线索,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开展监督的主动性、积极性,与纪检监察机构的专责监督形成强大合力。

  一手抓惩治,始终保持惩腐高压态势。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,既有普遍性,也有特殊性,应结合实际、举一反三,总结哪些干部群体容易犯错、哪些腐败问题较为普遍、哪些领域需要重点监督和治理,有针对性地加强制度建设,构建不敢腐、不能腐、不想腐的长效机制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,以铁的决心、铁的手腕,治“病树”、正“歪树”、拔“烂树”,对滥用职权、以权谋私、弄虚作假、逃避监督等违规违纪行为综合运用组织处理、党纪政务处分等各种惩处措施严肃追责问责。

  踏上新征程,要把整治群众身边的“微腐败”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,擦亮反腐利剑,敢于斗争,善于斗争,最大程度降低“微腐败”发生率,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,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满足感、获得感、幸福感!